嘉賀機構業務經營採多元化,人性化管理,擁有科技化的設備,目前員工人數近千人,業務蒸蒸日上,深受業界好評。李大明總經理表示,經營建立在提供人的服務與管理,因此人是公司最基礎的支柱,同時也是最大且豐富的資產。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秉持「專業、品質、效率、成長」的經營理念,做好各項的服務管理工作,讓「嘉賀」成為「安心、放心、貼心」的另一代名詞。

 

嘉賀機構保全、樓管、物業管理公司於中華民國91年成立高雄總公司至今,公司總資本額達新台幣5,000萬以上,各級幹部擁有豐沛專業素養與管理工作的實務經驗。公司員公教育訓練重點包括達成現場安全管理、現場公共設備操作維護、配合現場行政工作、熟悉相關法令規章制度。嘉賀機構設有24H管制中心,全省北、中、南均設有分公司及營業所,不定時派遣轄區督導幹部或以電信查詢各駐點情形,並以保全巡邏車於各駐點周圍巡邏,加強維護現場的安全。

創造就業機會 重視員工福利

李大明表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用人唯才,適才適所,持續創造就業機會。幾年來嘉賀機構響應政府擴大就業政策之各項促進就業方案,創造了不少國人就業機會,諸如長期進用榮民就業、立即上工、就業啟航,大專畢業生就業媒合等。該公司重視員工的教育訓練及員工福利,經常舉辦員工旅遊活動,員工享勞健保、團體保險、忠誠保險、年終獎金、經公司年度考核評鑑為甲等、招待國內外旅遊等福利。

日前(101.06.25)新聞報導高雄市勞動檢查處所公布檢查結果嘉賀有關違規事件,是舊事重提,對於100年12月29日勞委會公布違規事項,公司已經有改善。勞委會於100年5月16日公布保全員工時的參考指引,及高雄市勞工局於100年7月29日公布保全員工時審查原則,始確定保全員每月最高工時為288小時,同時,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於100年9月20日公布保全員最低工資,嘉賀機構均依政府法令施行保全員每月最長工時及最低工資的規定。

針對保全業與保全員必須簽訂「適用第84條之1約定書」,公司於95年8月17日與高雄市勞工局統一核備過,該版本一直沿用,無一退件。去年100年2月保全員過勞死事件發生,勞委會及勞工局停止約定書之審查,以致全國所有保全業的員工約定書均被退件且勞委會下令針對100年7月、8月之案件作檢查。另外,高雄市勞工局100年7月29日最高工時及100年9月20日最低工資確立,主管機關以「後法標準處罰前行為」造成公司被裁罰,對此「溯及既往」的行政處分不合理法,公司已循正常管道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中。

多年經營有成 獲頒多項殊榮

嘉賀經營10年,獲多類獎項殊榮,具代表性獎項包括嘉賀保全及公寓大廈通過ISO 9001國際認證之證書、高雄市前市長頒獎、李總經理受聘高雄市政府治安諮詢委員、榮獲中華民國第11屆傑出企業金峰獎、行政院勞委會99年度優良事蹟金展獎、100年第2回創造就業貢獻獎,是企業值得信賴最佳的守護者。

展望未來,堅持經營理念,持續創造就業機會,期望成為國內最優質的保全公司,進而與世界接軌,有興趣加入該機構團隊經營的幹部菁英或工作夥伴,請洽營運管理總部,電話(07)380-0656。

 

 

【2012-07-07/經濟日報/T06版/保全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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