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96拷貝  

李永裕律師事務所座落在熱鬧繁忙的商業金融重地-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除了白天經常忙碌奔波於法院開庭及處理當事人開會法律諮詢等事務以外,就算到了晚上,事務所的受僱律師同樣一刻不得閒,必須埋首卷宗為開庭前作準備。這,就是李永裕律師事務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寫照,也是李永裕律師為全體員工立下的認真勤勞典範。

反應靈敏 沈著冷靜

外表看來斯文帥氣,但李永裕執業至今超過12年,承辦過千件以上各樣大小民、刑、行政及商務、智財、勞工、醫療及公益等案件。對於李永裕而言,「律師」一職最重要的是必須能為當事人在合乎法律界限內、解決當事人遭遇的各項法律疑難雜症,獲取最有利的法律地位,這不但是律師應盡的義務,也是律師的天職。

李永裕表示,律師在法庭上為當事人辯護主張權益,最起碼要有一顆機靈的腦袋,能在瞬間就法庭上可能遭遇的各種情況即時思考做出反應決定,有時如果稍有遲疑或反應錯誤,後果恐怕不堪設想,甚至導致訴訟翻盤。所以李永裕總是告誡他的律師團隊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法院開庭如同戰場上作戰一般,絕不能掉以輕心。

李永裕認為,身為律師除了腦袋機靈,也必須養成沈著冷靜的性格,不管當事人委託的案件多麼複雜難辦,不論遭遇到的訴訟局面如何險竣不利,律師是當事人最重要的法律依靠,必須永遠面無懼色,保持樂觀積極,不放棄任何可能的希望或機會。也因此承辦的案件總有逆轉大獲全勝的情況發生。

例如李永裕曾承辦一件勞工職災案例,代理因職災死亡的被害勞工子女提告公司請求賠償,該名被害勞工在公司擔任高危險性的研磨工,但該公司規避勞基法未幫其投保勞保,後來發生職災導致該名勞工死亡,原本一審法院採信證人證詞認定該名勞工係承攬而非僱傭,判決公司不用賠償,經上訴二審後,他鍥而不捨,請求法院調閱勞檢所檢查報告,查出該公司在事發時明確承認該名勞工為其僱用而非承攬,最後二審改判雇主應負賠償責任,檢察官也採認二審判決而起訴公司主管人員,最終促成公司全額賠償被害勞工子女。這結果對李永裕而言,毋寧是含淚播種後的歡呼收割,格外令人珍惜。

謹慎應對 避免犯錯

李永裕也不諱言承辦過的各種民、刑事案件都非常棘手,並曾幫許多刑事被告辯護,但這並不意味著他的當事人都是壞人或罪有應得。他的觀點是,世上本無所謂「壞人」或「罪有應得」這個名詞,端看從什麼角度或立場評斷事情的善惡對錯。尤其「律師」角色並非一成不變,今天擔任A案被害者的告訴代理人,明日也有可能成為B案被告的辯護人。因此,李永裕認為與其在法庭外譁眾取寵,空言為所謂人權或正義努力云云,不如實事求是,回歸案件本身下苦功把卷證資料看熟,仔細摸索其中關鍵細微,殫精竭慮為當事人找出一條最好的解決之道與最佳的訴訟策略,做足準備在法庭上謹慎應對,避免犯錯,這才是身為一名律師應盡的本份。

又例如李永裕曾經承辦過一件脫產刑案,其當事人被指控為了要損害債權人,而將名下的股份轉讓給親友,導致債權人無法受償,該當事人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後才來委託辯護。在李永裕浩繁的卷證資料內,發現該當事人在先前的民事程序中,並未收到法院寄的執行通知,主觀上並不知道已經被強制執行,縱使真有將名下的股份轉讓給親友,也沒有毀損債權的意圖可言。最終,二審法院採認李律師的辯護主張改判決其當事人無罪,因為李永裕的細心謹慎,其當事人幸而免除牢獄之災。

李永裕不喜在法庭上咬文嚼字,或長篇大論賣弄艱深的法律術語,認為這種辯護技巧,可能當事人聽起來覺得高深莫測或有安全感,但其實不見得為能為法院接受。法院是講道理、弄清是非曲直的地方,平鋪直敘與切中要害,才是對當事人最佳的辯護策略。李永裕深信,沒有百分之百絕對會贏的案子,也沒有百分之百一定會輸的案子,許多案子的勝負往往在不確定的或然率之間擺盪,端賴承辦律師如何謹慎以對,細心處理案件,為當事人獲得最大的勝利與訴訟利益。

李永裕律師事務所北部辦公室電話(02)2542-7073,傳真(02)2542-2300;南部辦公室電話(06)338-6717;網址:http://www.lyy.tw/tw/contact.html。

 

【2014-09-20/經濟日報/S16版/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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